Accuse the Judicial Mafia
陈京元博士在其【狱中自辩暨控告血书】中 指控本案相关执法人员(被其称为“司法黑帮”)以“寻衅滋事罪”对其进行不实指控和判决,具体指控包括:
一、缺乏证据和法律依据:对其的指控和判决缺乏客观、具体的犯罪证据,也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,属于完全捏造的冤假错案。
二、更广泛实体的犯罪:司法黑帮不仅对其个人进行迫害和犯罪,其行为在更大程度上是对国家、人民乃至整个世界及全人类的犯罪。
进一步,陈京元针对相关执法人员,具体列出如下四类违法犯罪行为:
1、大规模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及相关法律。
2、全面侵犯和践踏《宪法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。
3、全面违反和否定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4、违反中国共产党的规则和纪律。